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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 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 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 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2022新增)。最后一句什么意思啊
84784949 | 提问时间:2022 03/08 12:34
小小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这个意思是说关联企业一方把全部或者部分都拿去一方扣除了,那另外一方就不能再次计算扣除了
2022 03/08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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