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财税2016年36号文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其中免税政策适用对象是谁?同一项应税行为,境内单位作为购买方,境外单位作为支付方,购买方可以进行税务备案,备案后购买方不用负担增值税,也不用给支付方代扣代缴增值税?是这样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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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zby666 | 提问时间:2022 01/28 18:08
免税政策适用对象是提供境外服务和销售商品的境内单位和个人
2022 01/28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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