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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公司,分公司申报增值税,不申报企业所得税,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申报,总公司申报自己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主营业务收入是否应该等于企业本身增值税计税依据+分公司增值税计税依据之和?若不相等,有什么合理的原因呢?
m0708_28418 | 提问时间:2022 01/21 00:33
注会会计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会
这里如果不考虑视同销售,税会差额纳税调整的情形,这里企业本身增值税计税依据+分公司增值税计税依据之和是等于企业所得税中主营业务收入的。
2022 01/21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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