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某企业2017年度销售收人为1000万元,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业务招待费为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600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2017年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金额,以及相应的纳税调整金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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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1 12/31 17:28
您好,答案:业务招待费调增金额=50-min(1000*0.5%,50*60%)5=45;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调增金额=1600-1000*15%=1350;
广告宣传费调增金额=1600-1000*15%=1350
2021 12/31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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