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0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购买一辆宝马5系汽车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季风第三季度的业绩奖励,汽车市场价格为28.8万元,季风非公司股东,关于购买车辆有如下两种方案
方案一:以公司名义购买宝马五系汽车,车辆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季风享受永久使用权;
方案二:以季风个人名义购买宝马无系汽车,车辆所有权归季风所有,购车所需款项由企业出资(假设除购车款28.8万元,不考虑购置车辆所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根据(业务2)回到下列问题:
两种方案相比较,个人所得税节税金额为( )元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67 | 提问时间:2021 12/19 16:22
你好,预计可使用年限多久呢?
2021 12/20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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