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希望公司于2013年12月1日正式动工兴建一栋办公楼,工期预计为1年零6个月,工程采用出包方式,分别于2014年1月1日、2014年7月1日和2015年1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750万元、1250万元和750万元。希望公司为建造办公楼于2014年1月1日借入专门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在2014年7月1日又借入专门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7%,借款利息均按年支付。2014年8月1日希望公司与施工单位发生纠纷,工程暂时停工。2014年10月1日,希望公司与施工单位达成谅解协议,工程恢复施工。闲置借款资金均用于固定收益债券进行短期投资,该短期投资月收益率为0.6%。所建办公楼于2015年6月30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15年8月15日办理竣工决算。要求:(1)分析判断希望公司借款费用在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10月1日是否应当暂停资本化并说明理由。(2)计算希望公司2014年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3)计算希望公司2015年上半年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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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1 12/19 12:18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2021 12/19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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