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金德公司“应收账款--民生公司”明细账的余额为402000元,而民生公司账上记录为922000元。原因是金德公司于2x21年12月20日销售给民生公司一批货物,已开出发票,货已发出,但未确认收入,而民生公司已经入账。金德公司销售价格是以成本加价30%来确定的。(2)金德公司“应收账款-一健民公司”明细账的余额为1360000元,而健民公司账上记录为800000元。原来健民公司于2x21年12月28日已付出560000元,而这笔账款尚未到达金德公司。(3)金德公司“应收账款-明达公司”明细账的余额为1174000元,而明达公司账上记录为1080000元。原因是2x21年1月16日有54000元的货物发生变质,金德公司同意退货并已开出红字发票,但尚未入账,另外金德公司将40000元作为佣金支付给业务员。问题:(1)作为一名准会计从业人员,针对上述问题应作何调整?(2)这些事项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有何影响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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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4951 | 提问时间:2021 12/14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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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2/15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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