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乙公司自行研发一项新技术,计入当年损
益的研发费用5万元,2019年12月研发成功并投入
使用,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研发费用12万元,预计使
用年限10年,直线法摊销。针对该事项,乙公司
2019年可税前扣除金额为( )元
A.51000
B.76500
C.50000
D.89250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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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39 | 提问时间:2021 12/03 17:24
你好 2019年可税前扣除金额为(5*1.75+12/(12*10)*1.75=8.925万 )元
2021 12/03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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