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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博思公司为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率为13%,所得税率为25%,已销存货成本月末汇总结转,2020年12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向泰华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成木32万元,售价40万元,增值税52 000元,收到面额452 000元的转账支票一张, 已办妥划款手续。提货单交付泰华公司。 2.向乐飞公司销售A产品-批,成本20万元,售价30万元,增值税39 000元,发货时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2000元,当日办妥委托银行收款的手续。 3.接银行通知,上述托收款项已收到。 4.按合同预收三宝公司购货款10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5.向三宝公司发出B产品一批,成本13万元,售价20万元,增值税26 000元。6.接银行通知,三宝公司购货尾款已收到。 有的在图片
84784998 | 提问时间:2021 12/03 11:48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1借应收账款45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52000
2021 12/03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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