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建安业公司,异地项目预交增值税计算公式是:应预缴增值税税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分包款)/(1+9%)×2%,我公司最近开出200万销项票,但预计从甲方实际能结算到工程款160万,我的问题是:我能否按照实际收到的160万来计算预交增值税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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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3 | 提问时间:2021 12/02 16:40
同学你好
有成本扣除分包的再预缴
2021 12/0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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