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2019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无形资产出租收入1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60万元 接受捐赠现金收入80万元,
2.产品售销售成本155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50万元
3.税金及附加20万元
4.销售费用300万元,其中广告费200万元
5. 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5万元,新技术研发费100万元
6 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向分支机构支付融关利息40万元
7. 营业外支出流传元,其中,支付税收滞纳金十万元,合同违约金八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费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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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1 12/02 14:07
同学你好
1.广告费扣除限额=(3000+100)*15%=465,大于实际的200,不调整;
2.招待费扣除限额1=(3000+100)*5‰=15.5,限额2=55*60%=33,限额为15.5,小于实际的55,应调增=39.5;
3.研发费加计扣除=100*75%=75,所以调减75;
4.财务费用调增40
5.税收滞纳金调增10
纳税调整增加额=39.5+40+10
纳税调整减少额=75
2021 12/02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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