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9年6月向农民收购一批免税大米,用于生产销售米饼,2019年8月,因管理不善该批大米毁损。已知该批大米的账面成本为13600元(含运费780元),计算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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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63 | 提问时间:2021 12/01 20:24
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13600-780)/0.9*0.1+780*0.09=1494.64444444
2021 12/01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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