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个人2021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每月缴纳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3000元,该居民个人作为独生子独立赡养自己60周岁以上的父母,全年均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请计算该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扣缴义务人2021年1月、2月、3月预扣预缴的税款金额。(对上述专项附加扣除该个人选择在任职单位预扣预缴其税款时扣除)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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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14 | 提问时间:2021 11/18 14:00
同学你好
1月
应纳税所得额=(25000-3000-2000-5000)=15000
个税=15000*3%=450
2月
应纳税所得额=(25000-3000-2000-5000)*2=30000
个税=30000*3%-450=450
3月
应纳税所得额=(25000-3000-2000-5000)*3=45000
个税=45000*10%-2520-900=1080
2021 11/18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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