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可经协商,甲公司以其拥有的一幢办公楼与乙公司持有的交易目的 的股票投资交换,在交换日,该幢办公楼的账面原价为9000万元,已提折旧1500 万元,末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不含税价)为8000万元,乙公 司有的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资账面价值为6000万元,乙公司对该股票投资采用 允价值模式计量,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7500万元,由于甲公司急于处理该 办公楼,乙公司仅支付了450万元给甲公司,乙公司换入办公楼后仍然继续用 于办公目的,甲公司换入股票投资后也仍然用干交易目的。(设办公楼采用一 计程方法计算其增值税,不考其他增值税,改交换符合商业实质,)
1计算补价比例,判断是否符合标准
2分别写出甲,乙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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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5 | 提问时间:2021 11/16 12:01
同学您好,
1、补价比例=450/8000=5.63%<25%,因此该交换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甲公司的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7500
累计折旧 1500
贷:固定资产 9000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7500
银行存款 450
营业外支出 50
贷:固定资产清理 7500
资产处置损益 500 (8000-7500)
乙公司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8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6000
投资收益 1500 (7500-6000)
银行存款 450
营业外收入 50
2021 11/16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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