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开具了专票,已经跨年度了,本公司还未收到。如何抵扣处理?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5044 | 提问时间:2021 11/01 14:59
您好,一定要收到,认证了才可以抵扣。跟对方确认一下,如果是丢了,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021 11/01 15:00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