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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合并一块,比如总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是10万,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是-4万(亏损4万),总分公司汇总纳税,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4=6万,假如税率是25%,应纳企业所得税6万*25%=15000元假如总公司分摊80%,1.5万*80%=12000元,分公司分摊20%就是1.5万*20%=3000元,总公司的12000元要在总公司的电子税务局申报,分公司的3000元要在分公司的电子税务局申报,这样对吗?还是不论是总公司的还是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都要在总公司申报了,分公司根本就没有年报的申报表,分公司只是季度预缴的时候才有申报表?
84784969 | 提问时间:2020 12/29 10:17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这样对的,自己独立核算的就行了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汇总申报
2020 12/29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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