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中关于“装修费”的抵扣问题。
问:1.“装修支出”在什么情况下不可在土增里扣除?
2.“装修支出”在土增的扣除里面,与单位主体为“房企”“非房企”有没有关联?
3.例如:非房企,自建非住宅建筑出售,那装修费能扣除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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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1 | 提问时间:2020 10/31 23:06
同学你好
17、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建商品房装修后销售的,装修成本如何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所建商品房装修后销售的,如果在计算转让收入时,向购房方收取的装修费用计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转让收入的,装修成本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按规定扣除,并可作为计算加计扣除金额的基数。如果向购房方收取的装修费用不计入房地产转让收入,则装修费用不可以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2020 10/31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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