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日,A公司委托B公司代销一批商品,要求B按20000元售价进行销售,
成本12000元。A按售价的10%支付手续费。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7%,3
月18日B公司将商品全部售出,款已收到。
3月20日A公司收到B公司的代销清单,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给B公司。
3月25日A、B公司结清货款。
假定不考虑手续费相关的增值税,B公司设置了“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进行核算。
要求:请对A公司以及B公司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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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0 07/15 01:08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0 07/15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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