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粮食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1月该厂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5日向农户购进免税粮食,开具的农业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为50000元,货款以现金支付。(2)10日外购一批包装材料,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50000元,增值税额为25500元,货款已付。(3)26日销售粮食白酒5吨,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60元/斤,另外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租金23400元,款项已收讫。已知:粮食白酒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粮食白酒适用消费税税率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免税粮食增值税的扣除率为9%,收购发票和专用发票已向税务机关认定:请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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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0 06/27 11:44
增值税为 -25500+5*2000*60*13%+3400
消费税为 5*2000*0.5+5*2000*60*20%+20000*20%
你计算一下结果
2020 06/27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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