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途的物和需要运输的物,他们都是有承运人运输中的,为什么分别是合同成立、交给承运人后,出了物损坏、灭失后由买收入承担?而不是一致的 2.在承运合同中,运输过程物损失、灭失的却是承运人承担,而在买卖合同中确实买收入承担?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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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8 | 提问时间:2020 06/15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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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6/15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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