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会举办车展,我们作为中间商,商家会把展位费先转到社团账户上,然后车展结束后,我们会把收取的展位费转给承办方 做账的时候也是做得其他应付款,但是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如果代收的和支付的不一样 由社团垫付的部分 应该冲减收入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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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78 | 提问时间:2020 05/23 20:30
你好,属于代收代付业务,多付计入营业外支出,多收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2020 05/23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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