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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开办期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财报已经完成审计,2020年一季度已经申报完增值税和所得税,但是还未做所得税汇算清缴,4月发现有一笔属于19年的收入和另一笔属于一季度的收入没有确认,于是将这两笔收入计入了4月。问题:1. 1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增这两笔收入吗?还是说这两笔收入可以放在2020年计算缴纳所得税?;2. 这两笔收入的增值税是否可以在二季度申报的时候一并申报缴纳,还是说需要更改19年的增值税申报表和2020年一季度的增值税申报表?
84784987 | 提问时间:2020 05/05 02:02
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这个收入19年开了发票吗
2020 05/05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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