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如下:
(1)1月3日向证券公司存储投资款2000万元同日委托证券公司购入乙上市公司股票50万股支付价款505万元(其中包括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5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5万元支付增值税0.075万元,甲公司将该股票投资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3月20收到乙上市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并存入银行的投资款专户,3月31日持有的乙上市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为480万元。
(3)4月30日全部出售乙上市公司股票50万股,售价为600万元,转让该金融商品应交的增值税为5.38万元款项已收到。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假定该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经税务机关认证,不考虑其他因素,做出相应分录和计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4953 | 提问时间:2020 03/13 08:06
好的,同学,正在打字
2020 03/13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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