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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如下:   (1)1月3日,向证券公司存出投资款2 000万元。同日,委托证券公司购入乙上市公司股票50万股,支付价款500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5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25万元,支付增值税0.075万元,甲公司将该股票投资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3月20日,收到乙上市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并存入银行的投资款专户。3月31日,持有的乙上市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为480万元。   (3)4月30日,全部出售乙上市公司股票50万股,售价为600万元,转让该金融商品应交的增值税为5.66万元,款项已收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假定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经税务机关认证,不考虑其他因素,做出相关分录。
84785019 | 提问时间:2020 06/12 19:21
立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 1 借,其他货币资金2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495 借,应收股利5 贷,投资收益1.25 贷,应交税费——应增进0.075 贷,其他货币资金501.325 2 借,其他货币资金5 贷,应收股利5 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15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变15 3 借,银行存款600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变15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495 贷,投资收益120 借,投资收益5.66 贷,应匀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5.66
2020 06/12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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