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乌鲁木齐工作,2019年度从A公司每月领取工资收入每月50000元,每月三险一金专项扣除1000元,其中养老500元,医疗100元,失业50元,公积金350元,,每月专项附加扣除合计4000元,其中子女教育2000元,赡养老人2000元, 2019年12月A公司发放绩效奖120000元,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扣除并已扣个税,发放过节费10000元,全年发放各种实物福利合计5000元,2019年购买彩票中奖20000元,李某2019年度发生捐赠支出两笔:一笔向喀什政府向困难地区进行捐赠,捐赠金额120000元;一笔为向贫困生小王直接支付40000元为上大学费用,A公司为李某工资预扣预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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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5 | 提问时间:2020 02/11 17:32
(50000-1000-4000)*12+120000+15000=67.5万
工资薪金交纳个税 (67.5万-6万)*税率-扣除数
(20000-20000*30%)*20%
2020 02/11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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