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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小规模企业包括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总,分公司在同一地区属于服务型企业并符合小微企业标准,请问老师1)分公司是否享受小微企业待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季度30万内免税,2)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是否按优惠之后5%计算,3)如何理解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57号文件中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是不是分公司在缴纳所得税时直接并入总公司缴纳,不应该单独分摊缴纳,请老师一一帮忙回答,谢谢老师,辛苦了。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0 01/17 00:17
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1.增值税可以享受季度30万免增值税 2.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 3.独立核算的在汇算清缴需要合并,预缴可以分开 非独立核算的可以预缴汇算都是一块的,具体的可以按你当地税务局要求的
2020 01/17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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