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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个人在公开市场上取得股票差额免征个人所得税。这话有问题吗?难道不用区分这个差额不用区分持股期限?
84784989 | 提问时间:2019 12/30 16:48
龙枫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你好,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按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按1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之前是按5%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019 12/3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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