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ab公司是同一个法人。平时网银上面会有往来(承兑比较多)。
a公司业务比较多,b公司业务比较少。做b公司账务的时候,会偶尔收到几十万的进项发票,开出销票基本都是开给a用来抵扣。
但是两家之间的货物往来是不清楚的,就是可能b进的货,收到的进票,上面的货其实已经被a卖给了a的客户。
而b实际用来开给a的销票,是a进货进来,还未开票给购买方的货物明细,把这个明细表给了b,以b的抬头开给a进票。
两家因为是同一个法人。只有a公司的采购合同,而没有ab之间签订的购销合同。出入库的操作也是我上面说的这样子做的。
而b开给a的销票是在a给的采购商品明细里单价加了一定点开出的。
这样子,算虚开发票吗?
是虚开发票的话,后期要怎么补救?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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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30 | 提问时间:2019 10/01 23:23
这个尽量做一个销售合同处理,就是A公司采购B公司货款的合同,并且由B公司开具发票,最后A公司付款给B公司货款平账。
2019 10/02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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