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保人力有限公司,对外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行差额征税(5%),目前每个项目人员工资(都计入该项目劳务成本,我们给客户开具劳务发票)
问题(1),确认收入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贷:主营业收入-XX项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支出项目人员工资分录
借:劳务成本-XX项目-工资
贷:银行存款
项目完工,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成本-XX项目
贷:劳务成本-XX项目-工资
老师我的账务处理合理不?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89 | 提问时间:2019 09/09 16:12
你的账务处理是正确的
2019 09/09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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