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干工程的,之前在一家钢材公司购买了10万块钱的钢筋,工地完工以后,建筑公司要求我们去开钢筋专票,按照图纸要求,总共需要165000的钢筋,后来找了一家钢材公司,对公账户过了165000的钱,开了专票 和购销合同,现在建筑公司非得要求我们还要去开收据,说是税务局需要这一套东西,请问这样合理吗?税务局抵扣的时候必须要收据吗?人家钢材市场说收据不给开,说是风险太大,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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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47 | 提问时间:2019 08/27 16:28
没有这种说法的!不过国企都有要求开收据的习惯!
2019 08/27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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