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由两个自然人股东A和B投资人民币500万成立,A占股90%,B股占10%,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截止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50万。另外甲公司投资乙公司人民币1485万,占股33%,截止2018年12月31日,乙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000万。甲公司的两个自然人股东A和B拟转让甲公司全部股权给第三方,请问A和B是否需要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第三方是公司,甲乙都是非上市公司,乙公司另一67%的股东 是新加坡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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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15 | 提问时间:2019 03/14 18:59
你好,自然人转让股权要交个人所得税
2019 03/14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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