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我公司跟中国移动和特来电合作充电业务,从特来电购买充电券后在移动公司平台上(以客户订购移动套餐形式)售卖,特来电给我公司开具13%的充电服务费发票,但是我们给移动公司开具6%的信息服务费发票,像这种情况13%的增值税能正常抵扣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pengyujuan118 | 提问时间:10/26 10:33
您好,这个是可以抵扣的,能
  10/26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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