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业务,现在受托加工的产品,之前因为质量问题,客户一直没有拉走,所以我们这边做在库存商品-来料加工产成品中的,现在客户拉走了,我们也不赔,客户也不付加工费,这个账怎么做啊 ,直接把库存商品-来料加工产成品报废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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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阁楼 | 提问时间:08/12 15:53
不建议直接报废。客户拉走商品后,先核销 “库存商品 - 来料加工产成品”:
若之前挂了应收账款,借 “应收账款”,贷 “库存商品”,再将无法收回的加工费转 “营业外支出”(或冲减收入);
若未挂账,直接冲减产成品并转销未实现的加工费,体现商品转移和加工费豁免即可。
08/12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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