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自然人股东王某借款1000万元,并支付全年利息50万元计入财务费用。已知王某对企业的权益性投资400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4%。企业无法提供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资料,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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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0 | 提问时间:07/30 17:01
向股东王某借款利息扣除受 “债资比 2:1” 和 “利率 4%” 双重限制:
允许扣除的借款本金上限 = 400×2=800 万元;
可扣除利息 = 800×4%=32 万元;
实际支付 50 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50-32=18 万元。
07/30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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