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咨询下个人股权转让(公司亏损无利润),原本A持股比列50.6% 253万实缴250万未缴3万, B持股49.4% 247万实缴10万未缴237万(公司注册资本总是500万) 现在变更股权比列首先是A的股权50.6%全转给C(A和C是妈妈和儿子的关系直系亲属),然后把B的股权49.4%减少为47% 把2.4%转让给C(最终股权划分为C持股53% C持股47%),A转让给C直系亲属可以直接转让,,但是B和C,之间 的转让,请老师帮忙看看转让金额多少合适,税款为多少。转让是转让未缴部分还是实缴+未缴部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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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王玖玖 | 提问时间:07/21 14:38
转让范围:可转让未实缴部分,也可含实缴,通常转未实缴(明确后续出资责任)。
转让金额:公司亏损,2.4% 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2 万)可按 0 元或 12 万元平价转让(需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税款:
印花税:按转让金额 0.05% 缴(如 12 万则 60 元)。
个税:若 0 元转让,无所得则不缴;12 万转让,约缴 2.4 万元(20% 税率)。
07/2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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