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2千万,实缴2千万。现因累计亏损1800万,准备进行名义减资弥补亏损。账务处理为:借:实收资本 1800万 贷:未分配利润 1800万。请问各位老师,实收资本抵掉的这部分亏损,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股东未实际收到退资款,股东是否需要缴纳个税(因前期亏损,股东以200万元购得100%股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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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95161952 | 提问时间:05/23 13:34
增值税:无需缴纳,不属增值税应税行为。
企业所得税:无需缴纳,未产生应税收入。
股东个税:无需缴纳,股东未实际收到退资款,无所得。
05/23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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