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哦。
当计划评估的控制有效性越低时,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可容忍偏差率通常越高。原因如下:
控制有效性与可容忍偏差率的关系
控制有效性低:意味着内部控制不太可靠,存在较多可能出现偏差的情况。此时,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信赖程度低,所以会设定一个相对较高的可容忍偏差率。因为本来就预期会有较多偏差,所以能容忍的偏差范围就大一些。
控制有效性高:则表明内部控制比较健全、有效,注册会计师对其信赖程度高,就会设定一个较低的可容忍偏差率,因为期望在这样有效的控制下出现的偏差很少。
例如,一个内部控制很薄弱的企业,注册会计师可能将可容忍偏差率设为 10%;而对于内部控制很完善的企业,可能只设为 3%。所以不是对控制不好的更宽容(把可容忍偏差率做大),而是控制不好时可容忍偏差率通常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