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如何才能将发票备注栏内的那个“购买方应在次月15号前代扣代缴销售方个人所得税,未按照规定扣缴的,该发票不得作为所得税前合法有效扣除凭证”这行字不用打在备注栏内,因为我已经交了个人所得税。购买方无需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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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m688327166 | 提问时间:01/15 10:12
你好,你什么时候交的个税?在哪里交的?税务局收取了他还备注那找你税务局这里你自己修改不了。
01/15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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