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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我们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刚接手一家账务,发现上一个会计23年12月份少计提了工资,大概有20万,她是这么处理的,平常计提工资是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然后1月补计提工资分录是借未分配利润,贷应付职工薪酬20,发放就正常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存20,然后23年的财报啥的都没有改,只在23年汇算清缴里面纳税调减了这20,但是小企业不是未来适用法吗?直接做在当期费用里就行,补计提可以直接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这笔费用直接在24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里扣掉,哪一种对啊?
m18025518 | 提问时间:01/11 09:19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少计提工资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即直接在当期补提,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在 24 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该费用,这种做法是对的。上一任会计借未分配利润的处理不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会导致会计、报表和税务处理逻辑不一致。
01/11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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