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之间划转土地,免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有什么政策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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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兰色梦想 | 提问时间:01/10 09:19
免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国有企业之间划转土地,如果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条件,即土地划转是作为资产重组的一部分,且涉及实物资产以及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的一并转让,则可免征增值税
01/10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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