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委托境内研发活动的120万元费用本身可以全额扣除,不需要乘以80%。但加计扣除的基数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算的。
解释如下:
1.委托境内机构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本身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100%扣除。因此,12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
2.加计扣除的基数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算的。即120万元的80%为96万元,这部分可以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按100%加计扣除。
总结:
-120万元本身可以全额扣除;
-加计扣除的金额为96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