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固定资产处置损益时,应以处置时点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而累计折旧的计算需覆盖从购入到处置整个期间的折旧额。
在本题中,设备于2023年2月28日购入,2024年12月30日出售。因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应计算到2024年12月30日。但根据背景信息,2023年末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62.5万元,而2024年折旧额为237.5万元,因此2024年末的账面价值应为662.5-237.5=425万元。
然而,背景信息中提到的处置损益计算是基于2023年末的账面价值662.5万元,而不是2024年末的账面价值425万元。这是因为在计算处置损益时,需要考虑固定资产在2024年12月30日的账面价值,而2024年的折旧额已经计算并扣除。因此,处置损益的计算应为:
处置价款600万元-2024年末账面价值425万元=175万元(处置收益)。
但背景信息中提到的处置损益是基于2023年末的账面价值662.5万元,因此可能存在计算或表述上的误差。正确做法应是使用2024年末的账面价值进行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