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第五题房开企业选择简易计税 不应该是全额计税吗 为什么是差额
m072032266 | 提问时间:10/15 22:59
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税务专家,会计学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已解答2880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时,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也就是差额计税。所以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闲置办公楼虽然采用简易办法计税,但应差额计税而非全额计税。
祝您学习愉快!
10/15 22:59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