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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第三问为什么要减进项税啊 原理是什么 为什么要这样算
王雯 | 提问时间:09/06 14:03
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事辅导类教学工作近十年,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回复学员问题一针见血,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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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主要指附加税、印花税等,不包括增值税本身,但附加税的计算要基于增值税。增值税是流转税,其应纳税额是销项税额减去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而附加税(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来计算的。所以在算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附加税)时,要先算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这就需要用销项税额减去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再以这个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为基础,乘以附加税税率得出附加税金额,从而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进行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09/06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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