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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61题为何计算公式是90÷(1-10%)÷(1-20%×50%)=111.11,还原所得税应纳税额时直接用税率就可以,应该不用考虑减半税收优惠吧?
张昊 | 提问时间:09/04 11:53
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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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的90万元是税后股息红利所得,要先还原为未扣除预提所得税税前的股息红利所得,用90÷(1-10%)=100万元。而这100万元对于企业所得税额而言是税后应纳税所得额,由于2023年境外所得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所以要考虑这个减半优惠,还原为税前应纳税所得额需用100÷(1-20%×50%)=111.11万元,该111.11万元就是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祝您学习愉快!
09/04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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