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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缴回之前已经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时,在申报时,需要怎么处理?
丢了玉兔的嫦娥 | 提问时间:06/03 13:07
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税务专家,会计学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已解答2742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退还期末留抵税额或缴回之前已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时,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相应调整“期末留抵税额”栏次。具体操作如下:1.退还期末留抵税额:在本期申报时减少“期末留抵税额”,并在附列资料中反映退还情况。缴回已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在缴回当期增加“期末留抵税额”。同时,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也应相应调整,即从这些税费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或缴回的增值税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06/03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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