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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长投在被投资企业有净利润时,确认增加投资收益、增加长期股权,税法上按成本法不做处理,投资收益和长期股权投资都存在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异,两者都要确认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吗
aa | 提问时间:12/09 22:35
王一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实务专家
已解答10670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是长期持有的,则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如果不是长期持有,在出售时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对于投资收益和长期股权投资存在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通常在不是长期持有情况下,应确认暂时性差异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祝您学习愉快!
12/09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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