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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职工股权激励的个税是按工资的综合所得累计税率还是按股东分红的20%税率
豆浆烩面 | 提问时间:11/27 14:23
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已解答10575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不同的所得税率是不同的。

  1.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所得

授予时

除另外规定外,一般不征税

行权前转让

转让净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转让净收入=股票期权转让收入-折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行权时

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提示1】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股票数量
【提示2】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3】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计算纳税

行权后股票再转让

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征免个税。
【提示】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得,依法纳税

行权后不转让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

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税。
【提示】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税收政策

2.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所得

授予时

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市场价格(如果员工以折价方式取得股票期权的,可以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市场价格扣除折价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提示1】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2】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计算纳税

行权前转让

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纳税

行权时

不再计算纳税

行权后股票再转让

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征免个税。
【提示】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得,依法纳税

行权后不转让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

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税。
【提示】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税收政策

祝您学习愉快!
11/27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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