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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张三2021年去前台代KAI的农产品免税票,金额100元,这张票左上角没有“收购”字样,问题:这张代KAI票是否可以当做农产品收购票,按照9%税率计算并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二第6行 农产品收购票或者销售票的金额为100,税额为9元?
丢了玉兔的嫦娥 | 提问时间:11/22 21:05
秦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拥有多年考培辅导经验,善于总结和归纳,擅长用简单的小例子解释问题原理,能化繁为简,深入浅出,深受学员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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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这里免税农产品收购发票需要左上角标记为“收购”字样的。这里没有所以不属于免税农产品收购发票,因此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建议您可以让销售方从新开具正确的免税农产品收购发票,这样您可以按9%或10%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
祝您学习愉快!
11/22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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