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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196题不明白什么意思?
m5610_924468 | 提问时间:11/01 05:45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题考的是诉讼时效中断的知识点。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因法定事由而中断的,从中断或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可以认定为该类法定事由的情形还包括:①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或者虽未签名、盖章、按指印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②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③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④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⑤权利人向义务人的代理人、财产代管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等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可以认定为该类法定事由的情形还包括: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该类法定事由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包括: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者死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前临时禁令、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在诉讼中主张抵销等。
祝您学习愉快!
11/01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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